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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到底属于哪一方
随者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就车位的争议越来越多,地下位分地面车位、地下车位、人防车位。
地上车位又分两种情况:
第1种情况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这种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第2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免费使用,但是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后续改扩建车位也应由业主共有。
地下车位也分两种情况:
第1种是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停车位,该停车位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共建筑面积进行公摊,开发商有权销售、出租此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
第2种是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地下车位,这里车位就像小区其它公共配套一样属于全体业主使用,不过小区业主也不是可以完全免费使用。
最后一种车位是人防车位,按照法律规定人防工程区域停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不得对人防区域停车位所有权进行销售、赠予第三人,人防车位的受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定,也就是实际收益管理权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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