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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喝酒的人驾驶机动车,也会构成犯罪
王某、李某、张某三人在王某家庆贺生日喝酒,李某、张某由于恰逢最近升职,多喝了几杯,之前李某是开车来王某家,酒宴散席,大家叫李某请代驾,张某便提出,由他开车相送。于是,李某将自己的车钥匙交予张某,并由他驾驶该车搭载李某,后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浓度达2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问:本案中的李某、张某是否会构成犯罪?


律师认为:李某明知张某饮酒后,仍将其所有的机动车交予张某在道路上驾驶,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张某均起主要作用,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律师提醒: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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