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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拍卖吗?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很多人很想了解,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能否进行拍卖,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能拍卖吗?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拍卖吗?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能拍卖吗?法院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子产权。
2、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实行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按照评估报告,决定拍卖保留价。
4、委派拍卖机构对房屋实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机构动员执行。
5、没人竞拍或是拍卖不成功的,法院能够在首次拍卖保留价的根基上减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卖公司实行拍卖。
6、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断,明确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卖依然失败的,法院能够在此基础上再跌价拍卖。对房子的拍卖,最多能够实行三次拍卖。
以房产为例。通过法院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普通过户没有多大区别,具体流程在房管局会有公示。差别在于过户所需要的资料不同。法院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不需要原户主提供土地证和房产证,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身份证件、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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