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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被造谣诽谤该如何依法维权
近期一名研究生女孩就因为染了粉发而被人恶意造谣导致自杀;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相关新闻让我们再次认识到数据网络为众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恶意的滋生提供了平台。网络匿名发言、弹幕、评论等各种途径使得众人可以毫无负担的在网络上发表各种言论。网络上甚至有很多所谓的知情人士编造他人谣言、以中伤他人为代价来获得点击率和流量,但被造谣的人却要面临无数指摘和辱骂。那么当我们面临网络造谣时应该如何维权?被网络造谣能否以诽谤罪提起自诉呢?


第一步,取证留证。这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将网络上中伤造谣的留言及相关ID及时截图留证,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对相关内容进行公证,只有经过公证的内容法院才会认定有效。


第二步,应及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民事权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删除或阻止谣言的传播和浏览,对侵权账号主体予以信息披露,从这步获得具体的被告信息。


第三步,向法院起诉。诽谤罪一般为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除非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能由自诉转为公诉。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认定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办理诽谤案件解释》第2条规定了四项情节严重的情形:“(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上述情形的一种则达到诽谤罪的认定条件,可以以此提起诉讼,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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