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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买的房子,分手后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

吴女士和赵先生同居期间买房准备结婚,首付60万,吴女士付了35万,赵先生付了25万,按揭90万,后来赵先生花了12万元用于装修。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按揭合同是王女士签署的,但由赵先生实际归还。可是在婚房装修期间,两人的因为各种问题产生种种矛盾以至于无法调和,最终两人决定分手,但对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两人发生了争执,吴女士起诉到法院。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该房屋登记在两人的名下,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所有。至于具体如何分割?主要参考两人对该房屋的贡献。在购房阶段,吴女士付出比较多,赵先生则在装修阶段做的贡献多。按揭款是以吴女士名义办理的,但按揭款由赵先生实际还贷,应该说还是赵先生对此房的贡献大一点,所以说在分割时应对其酌情予以适当多分才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1.休假保胎期间被单位辞退如何维权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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