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
咨询电话:
13422790887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最新动态
经典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纠纷
侵权纠纷
特许经营纠纷案例
刑事案例
公司事务案例
合同纠纷案例
经典案例
Lawyer Introduce
首页
>
经典案例
>
详细内容
什么样的录音数据才是有效的证据?
【网友提问】
录音证据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是有效的?有可能被法院采纳呢?什么样的录音数据才是有效的证据?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被法院采纳的证据需要具备三性:即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因此,在法庭上,对方的质证意见通常也是从这三个方面展开。因此,在提交相关的录音证据时,要保证以下几点:
第一:保证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即录音中的声音是对方的声音,录音资料不是伪造的。
第二:保证录音资料的完整性。千万不要仅录对己方有利的部分,而选择性的过滤掉对自己不利的部分。
第三:不要对录音证据进行额外的加工。剪辑、增加、删减等加工行为都是错误的!这将直接影响造成该证据的真实性存疑,为诉讼的正常推动增加难度!
【律师提醒】
单一的录音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在司法实践中,单一的录音等证据如果其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不存疑,则没有疑点的录音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在此也提醒大家,录音后,应当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1.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法律认可赔偿...
2020-5-21
2.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怎么认定?
2020-5-14
3.网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
2020-5-9
4.电子数据作为法律证据是否要原件
2020-5-4
5.驾驶证逾期未年审的车辆,保险公...
2020-4-24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后台登陆
  新会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13422790887 QQ:719523776 粤ICP备15098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