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跳车后受伤,如何理赔
车上人员跳车后受伤,如何理赔车上人员乘车过程中,因车辆发生事故跳离车辆,又被该车辆所伤。这种情况伤者或者其家属能否请求交强险理赔呢?
一种观点认为,车上人员身份事固定的,不因为时空改变而变化。一种观点认为,损害发生时,人员处于车辆之外,应按照第三者对待。重庆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例采纳了第一种观点,认为车上人员不因时空变化而改变。分析如下:仅从交强险规定的文义解释出发,无法得出一致答案。所以从立法的本意出发,认为交强险设置具有公益性,对其条文规定理解适用不但应当形式合理外,更应当注意实质合理。
笔者假设一情况,假设车辆上仅有司机一人,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司机跳车被车辆致伤,对该司机以第三人对待,从侵权法逻辑上有失偏颇。因为交强险属于责任险种,是为了弥补侵权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的责任而设置的,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先属于侵权纠纷,该类案件应当符合侵权四要件。如果认定司机可以进行身份转换,则其既是交通事故中的侵权人,又是事故中的第三人,就会发生侵权人和受害人相重合的问题,很显然,第二种理论存在逻辑上的矛盾。
当然,虽然车上人员不能适用交强险理赔,但是可以适用车上人员险理赔,车上人员的损失仍然可以得到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