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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可以依法分财产吗
  目前社会上有许多以恋爱为目的,不以结婚为目的小情侣,大多数会选择同居,而不选择结婚,他们会认为婚姻是座坟墓,踏入了婚姻就不自由了,往往同居后,又分手了,对财产这一块儿又有了许多纠纷。


    武汉的王女士与男方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恋爱长跑了5年。两人都是不婚主义,认为婚姻是对自己的束缚,于是在大学毕业后开展一段同居关系。两人原本是租的房子同居,而后由于两人事业的稳定,收入也还不错,于是2019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男方出资20万女方出资10万房产证写在了女方王女士的名下。


    2020年王女士发现男方出轨三次,第一次是在2020年三月份,写过一次保证书,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十月份。于是女方王女士心灰意冷,认为男方没有什么挽回的必要,于是决定分手。


    男方这边也是同意分手的,女方王女士坚持,这套房子因为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分手后也归自己所有,以及保证书让男方不出轨,但是女方提到一个保证书的内容是如果男方出轨男方所有财产归女方并且补偿女方100W,但是男方那边坚决不同意。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划分呢?


    对于类似于这样的案件,由主要要看是否有共同合意,男方到底是以何种方式目的进行出资,确定案由到底是共有物分割还是婚约纠纷。并且保证书中提到的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并且补偿女方100W,这种条款拿到法院也是很难支持的。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不属于法定的婚姻关系,但是在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一般是由双方两人自己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上交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受理。那么对于这套房产,登记在了女方名下,那么分手后女方有权拥有这套房子。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在同居期间同工出资了这套房产,那么男方不能要到该房产,只能要回出资的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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